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辽宁省基础教育“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应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辽宁省基础教育“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应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辽教发[2018]73号
各市教育局:
《辽宁省基础教育“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应用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教育厅
2018年9月29日
辽宁省基础教育“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应用实施方案(试行)
“人人通”是“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的缩写,是“三通两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师生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教与学活动的主阵地,是构建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与推动教育教学模式创新的有效途径。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教技[2016]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通知》(教技[2018]6号)、《教育部关于发布<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指南>的通知》(教技[2018]4号)等文件,做好我省基础教育阶段“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以下简称“人人通”)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建设教育强国新征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扎实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的深入健康发展,实现更加开放、更加适合、更加人本、更加平等、更加可持续的教育,引领教育服务模式创新,推动教育信息化升级转型,适应教育信息化发展要求,推动我省教育信息化整体水平提升。
二、 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面向新时代和信息社会人才培养需要,以信息化引领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全新教育生态,实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融合创新。发挥技术优势,充分利用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的建设与应用,变革传统模式,推进新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实现从融合应用阶段迈入创新发展阶段,达成全方位创新。
坚持引领发展。建设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应用服务体系,构建与我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教育信息化体系,支撑引领教育现代化发展,形成新时代的教育新形态、新模式、新业态。
坚持统一标准。统一用户标准、资源标准、服务标准、管理标准,遵循统一的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与服务等规范,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人人通”平台“一点接入、全省互联互通”。
坚持开放共享。在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与应用过程中,用户、资源和资源使用等信息要实现开放共享。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开放搞建设,开放推应用,鼓励相关企业按照标准规范提供多样化服务。
三、 工作目标
建设互联互通的“人人通”服务体系,满足全省基础教育教师(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及初中以上的学生利用学习空间教学和学习的需求;推广基于网络学习空间的新型教学模式,实现个性化、适应性教学;构建新型教育服务模式,促进教育治理能力及治理体系现代化,适应教育发展需求。
四、 主要任务
(一)建设互联互通的“人人通”服务体系
按照教育部《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指南》标准,建设省、市“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体系。“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平台以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进行建设,建成基于统一身份认证、可管、可控的网络学习空间服务体系。省级平台是“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的基础,是全国体系的枢纽,链接省内相关平台并为无平台地区提供服务。市级平台是全国、省体系的重要节点,区域网络学习空间服务的提供者,重点对区域内基础教育提供服务,依据相关规则可以提供跨市教育服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并完善接入平台、子平台备案制度、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明确接入平台、子平台相关要求及规范,提供各种技术标准及接口,实现实名制用户统一身份认证。
(二)提升“人人通”平台服务能力
各级平台在整合、协同的基础上,促进教育管理业务重组、流程再造,建立智力资源共享、社会资源准入的监管评价机制,促进教育服务能力现代化。各级“人人通”平台按照“谁接入谁负责”的原则对接入公共服务的质量(包括政治性、科学性和安全性等)进行审核,保障资源和应用的政治性和科学性。各级平台根据用户需求,适时增加、完善用户生成性资源的共享和交易功能,逐步完善根据需求自主选用的服务方式,避免一刀切式的服务。各级平台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资源的建设方法包括征集、汇聚、共建和捐赠等多种方式,按照资格准入、专家评审、用户评价方式进行评价,对公共服务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三)深入开展基于网络学习空间的教学及管理创新
根据新型教育教学模式的需要,实现对线上线下教学各环节的有力支撑,促进教学效率、教学质量的提升,有效开展个性化培养。进一步实现网络教研、家校互动、校企合作、教育管理等功能。各级平台应通过组织开展利用网络学习空间的教育教学活动等方式,加大对网络学习空间应用的支持服务,及时获取师生需求信息,及时改进空间服务。学校要鼓励师生根据教学需要自主选择资源,通过网络学习空间组织教学、开展学习,促进数字教育资源在日常教学中深入、广泛应用,提高学习效率与效果;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技术获取信息、探究思考、协作讨论、解决问题和建构知识的能力,提升学生人文和信息素养,探索个性化培养机制与方法。
(四)提升基于网络学习空间的教育治理能力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实现提升教育管理水平,跟踪监测教与学全过程,建设综合性、过程性的多维度评价体系;深化教育大数据应用,全面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支撑教育业务管理、政务服务、教学管理等工作的能力,促进教育管理业务重组、流程再造,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培育一批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典型
对支撑教育改革发展效果突出的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模式进行培育和提炼,培育一批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典型,通过多种形式扩大优秀成果的覆盖和影响,激发地方、学校、师生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创新的活力。鼓励各地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创新教育信息化推进机制和应用模式。
(六)加强网络学习空间专家团队和研究基地建设
建设一批网络学习空间建设研究基地,以基地为依托凝聚专家队伍,开展网络学习空间研究,充分发挥专家组及相关咨询机构的作用。探索开展教育行为数据研究计划,研究网络学习空间发展策略、发展路径及相关政策,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服务规范,保证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目标的顺利实现。
五、 保障措施
1. 保障经费投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切实落实国家、省关于教育经费用于征集、购买信息化资源和服务的政策,加大教育信息化投入力度,把“人人通”建设与应用服务经费纳入本级教育财政预算,保障可持续运行。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的作用,积极鼓励企业投入资金,提供优质的信息化产品和服务,实现多元投入、协同推进。
2. 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引路。有针对性地开展“人人通”建设与应用的综合试点和各类专项试点,总结提炼先进经验与典型模式。组织省内名师、教师开展专题研修、交互协作、资源共享等活动,引领我省“人人通”建设、应用和发展。
3. 强化绩效评价。各地要坚持应用导向,聚焦服务教育改革发展,从资源及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对支撑新型教育教学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管理与服务水平所发挥的作用等方面,评价“人人通”建设与应用的绩效,以绩效评价促进服务质量与水平的提升。
4. 依法依规保障网络信息安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保障“人人通”平台安全运行。做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障,重点保障数据和信息安全,强化隐私保护,建立严密保护、逐层开放、有序共享的良性机制,切实维护好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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