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计算安全评估新办法出台
7月2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以下简称《评估办法》)。《评估办法》提出,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重点评估内容包括云平台技术、产品和服务供应链安全情况等。《评估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评估办法》明确,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坚持事前评估与持续监督相结合,保障安全与促进应用相统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照国家有关网络安全标准,发挥专业技术机构、专家作用,客观评价、严格监督云计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安全性、可控性,为党政机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云计算服务提供参考。
《评估办法》提出,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重点评估内容为:云平台管理运营者(以下简称“云服务商”)的征信、经营状况等基本情况;云服务商人员背景及稳定性,特别是能够访问客户数据、能够收集相关元数据的人员;云平台技术、产品和服务供应链安全情况;云服务商安全管理能力及云平台安全防护情况;客户迁移数据的可行性和便捷性;云服务商的业务连续性;其他可服务安全的因素。
《评估办法》明确,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结果有效期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保持评估结果的,云服务商应在届满前至少6个月向办公室申请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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