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
202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是本市实施教育“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上海教育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着力提升教育创新策源和社会服务能级,为建设教育强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上海力量。
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推进“大思政课”试验区建设,指导首批“大思政课”建设整体试验区、重点试验区(高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遴选第二批整体试验区、重点试验区(高校)。召开“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研讨会,遴选第二批上海市“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打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的课程群,继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金课”、专论课程及个论课程建设。继续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共同体建设,召开工作推进会和成果展示会,形成共同体建设清单。全面推进思政课教师集体大备课、教学大比武、教师大培训。开展新一轮上海市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展示活动,形成示范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深化中小学学科德育,遴选上海市学科德育协同研究中心,推进德育实训基地建设,打造一批优质课。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融入教育教学过程。
2.推进日常思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建好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发挥辐射功能,开展“一站式”创新基地遴选。修订完善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行动计划等文件,指导高校开展培训研修基地建设,启动第三批上海高校辅导员特色工作法征集工作,推进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开展上海市职业教育德育工作联盟建设成果展示活动。提升德育骨干队伍育德能力,举办上海市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承办长三角地区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启动新一轮班主任带头人工作室及联盟建设。开展班主任、全员导师制、中职德育管理等队伍培训,办好中职骨干班主任、新任(转岗)班主任高级研修班。
3.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服务。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中小学生全员导师制,开齐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比赛与展示活动,建设一批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程。多渠道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实施2024年度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季,持续推进“沪心大讲堂”等系列活动。构建常态化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资源推送机制。完善学生心理危机风险发现预警、干预处置机制。深入实施医教结合项目,畅通心理危机和精神障碍学生医疗转介机制。
4.深化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建构学校劳动教育课程体系,突出绿色科技、传统农耕、现代农业、工业遗存、海洋文化、生态文明等主题,编制学校劳动实践指导手册和学生劳动手册,落实每周不少于1课时劳动教育必修课,健全以校制定劳动教育清单制度。加强劳动教育基地、资源课程和师资队伍建设,研制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优质项目建设标准。健全学生劳动素养评价制度,以上海市中学生社会实践电子记录平台为依托,推进学生劳动素养评价大数据平台建设。
5.深化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骨干教师培训,建设“上海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平台,推送优质指导资源。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名师工作室建设。举行家庭教育工作示范校展示交流活动,开展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行动。用好用活上海红色文化和改革开放伟大实践资源,构建不同主题类场馆基地课程及资源链,为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公益劳动提供有力支撑。
6.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和卫生工作。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落实《加快推进中小学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的行动方案》,搭建学生体育赛事育人平台,举办体质健康专项赛,打造有影响力的品牌赛事,提升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健全体育“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开展学校体育项目新周期布局,探索在大中小学设立教练岗位。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应开尽开。加强学校美育工作,丰富校内外美育课程内容,依托本市高水平、国际化文化资源和平台,开展面向人人的学生艺术实践活动。健全常态化学生艺术展演机制,组团参加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现场集中展演展示活动。推进学校艺术“一条龙”培养布局,重点加强学生艺术团建设。加强近视防控技术支持基地建设,加大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健康宣教活动,推进中小学饮食健康教育。
二、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7.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制订本市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部署行动方案,推进落实教育部和上海市年度共建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区域重大改革试点,推进落实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教育数字化转型试点区、国家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区等国家层面的试点任务。全面启动新一轮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实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十大专项计划,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结构规模。支持浦东新区建设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支持其他区深入实施“5个必选+2个自选+X个特色”区域教育综合改革示范项目,安排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引导。召开示范项目现场推进会,交流推广改革成果。
8.深化考试招生制度和教育评价改革。推进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和入园报名全程网办。推进义务教育招生改革,制定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优化完善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指导各区稳妥有序开展招生工作。深化中招评价改革。加强考试命题管理,推进优化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组考工作。优化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安排结构,做好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工作。
9.开展“双减”治理工作。优化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体系,完善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日常监管、执法处罚、应急处置等协同机制,研究创新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机制,优化监管执法衔接。优化联合审批机制,全面推进体育类、科技类、艺术类等非学科机构审批。“由点及面”有序推进完善政府信用体系和行业信用评价相衔接的培训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校外联动,用好社会大课堂,加强校外培训宣教工作。围绕“做强校内、提升校外、内外联动、社会支撑”的总体思路,加快建设教学评一体化背景下高质量作业体系,促进减负增效。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和吸引力,推动课后服务走向课后育人。在教育“双减”中探索建立中小学科学教育加法长效机制。
10.深化长三角一体化教育协同。推进示范区内中高职贯通专业招生工作。优化完善示范区中小学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平台。组建以教师发展为中心的长三角教研联盟,打造学科教学研究高地。建立长三角优秀教科研与教学成果推广协同机制,形成优秀教学成果推广与转化共同体。实施长三角示范区异地就读学生学籍、资助统一管理。实施长三角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估,开展2024年长三角教育协同发展项目,筹备第十四届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会议。推进长三角学分银行、长三角继续教育联盟建设,加强长三角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协同发展。制定长三角校外培训治理协同工作方案,试点开展长三角校外培训市场共同准入、退出机制。推进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养和骨干教师在长三角区域内交流。推动长三角民办教育协作发展,开展第四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2024年长三角民办中小学校长(书记)高级研修项目等。
三、促进基础教育高水平优质均衡
11.增加普惠性托育资源供给。深入实施《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落实民心工程和实事项目,全年新增不少于3000个公办幼儿园托额,不少于7000个社区托育托额。推动社区托育“宝宝屋”为有需求的幼儿家庭提供不少于12次免费照护服务,推动各科学育儿指导站提供不少于12次免费指导服务。
12.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新建改扩建30所幼儿园,确保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及其托班与住宅小区建设“五同步”。加大高质量幼儿园建设力度,推进“梦想改造园”项目,抬高学前教育发展底部,聚焦每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完善2小时户外活动、幼儿健康监测等数字化场景建设。推进53个保育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开展第二届托幼行业职业技能大赛。
13.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制定实施新时代本市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加快建设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学校,全面推进第二轮公办初中强校工程,开展示范性学区集团年度评定,研制新一轮城乡学校携手共进计划。稳妥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指导和督促各区推进“新五项标准”,保质保量落实年度各项任务。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推动首批已接受实地督导评估的6个区巩固创建成果,推动10个区落细落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任务。实施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
14.推动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发展。贯彻落实本市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行动,市、区、校协同,统筹安排制度设计、专业支撑、资金配套等事宜,推进相关工作任务。推进特色高中创建工作,组织特色普通高中市级展示交流活动,完善评估工作方案,完成2023年特色普通高中评估工作。开展新一轮特色普通高中命名工作。开展研究性学习认证和高中教育教学综合评价工作。
15.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开展第四轮中小学课程领导力行动研究项目,推进高中、初中、小学跨校深度研修活动。启动义务教育课程实施监测工作,完成普通高中课程实施监测。健全优秀教学成果的孵化培育和推广应用工作机制。筑牢人才培养根基,实施项目化学习,建设义务教育项目化学习典型案例库。推动高中探究、情境、互动教学,加强科学类学科教学,推广跨学科实践案例。强化教研指导和教研队伍建设,完善“双新”实施的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帮助教师将新的课程理念和教学要求转化为教学行为,有力服务各区、校提升课程实施水平。深入实施小学低年级主题式综合活动课程,促进幼小科学衔接。印发《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启动义务教育“双新”实施与研究项目。继续做好高中“双新”项目区、项目校研究指导工作,持续开展各区、校“双新”研究和实施成果展示交流。推进读书行动融入学校教育教学,提升学生阅读素养。
16.加强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全面落实本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深化推进融合教育,加强随班就读管理和服务,开展特殊教育教学基本功展示和融合教育优质案例征集,强化融合教育通识培训,加快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开展融合教育实践创新区、创新校建设。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修订特殊中职学校(班)课程方案,研制送教上门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医教结合,研制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工作管理政策,优化特殊学生评价制度,全面推进评估工具运用,完善特殊儿童数字化“一人一案”。建设自闭症儿童学校。做好中学民族班教育工作。
四、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17.提升职业教育供给能力。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办学结构,加强上海市优质中职培育学校建设,推进国家“双优”计划申报。强化高等职业教育基础功能,推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上海市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支持学校申报新一轮国家“双高”计划。支持新型高职规范创新发展,推动相关主管部门继续落实新型高职在教师招聘、人才引进、职称评聘、机构设置、财产管理与使用、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创新办学机制,支持建设职业本科学校和新型高职学校,落实教育部关于职业本科办学条件达标工作。
18.推进专业结构布局优化。健全专业及时响应机制,整合相关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力量,确定上海职业教育优先发展专业。强化重点发展产业专业供给,优先新增、发展一批三大先导产业和六大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的专业,重点建设集成电路技术、药品生物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等首批20个上海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型专业。强化高水平专业群示范引领,发挥“头雁效应”,支持更多专业群入选新一轮国家“双高”计划,持续推进首批50个上海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开展新一轮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强化传统专业数字升级改造,优化专业课程内容,加快推进“数字化+专业”建设。保持科学合理专业规模,推动各校“一校一案”编制未来三年专业布局优化、招生结构调整方案,调控财经商贸类、文化艺术类、教育与体育等专业大类的招生规模。
19.推进职业教育内涵发展。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推动教师专业发展和知识能力更新,以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为平台,面向职业教育名师名校长、教学管理干部、骨干教师等开展专题培训。面向教学成果奖、教师教学能力大赛、智慧教育、产教融合等开展专题培训。健全课程快速更新机制,重点围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应用电子技术等先导产业所需专业,以及护理等培养规模较大的专业,研制一批核心课程标准,打造一批高水平优质课程,“随产而动”更新一批核心课程。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落实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推进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持续推进以14个产业园区为基础,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上海市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推进15个上海市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和15个上海市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
五、提升高等教育服务能级
20.深化“双一流”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双一流”建设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本市“双一流”建设。深化高峰学科建设,分类支持一批基础和战略性学科加快建成涵养创新“核爆点”的学科高峰,锻造核心竞争力,推进高峰学科筑牢优势,聚焦优势特色领域方向冲击一流、实现突破,推动解决重大理论、技术和实践问题,优化年度进展报告制度,强化过程化管理。实施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计划,引导地方高校紧密对接重大需求,聚焦学科领域,凝练重点任务,集聚资源推动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转段升级”,实施高水平地方高校冲击“双一流”重点培育学科行动计划,持续激发高校自主办学活力,提升高校发展水平和服务贡献能力。提高高校创新策源能力,做实做强前沿科学研究基地、市协同创新中心,实施联合创新计划,提升高校有组织科学研究和科技攻关能力。
21.优化学科专业布局。优化学科布局,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学位授权点审核,支持民办高校增列硕士授权单位,大力发展专业学位,推动地方高校增列专业学位博士点。动态调整学科专业培养规模,研制发布需求引导清单,建立预警机制,强化招生计划统筹调配,扩大理工农医类学生比例,针对重点产业相关专业制定引导支持政策。建设学科专业数据库平台,为指导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结构提供科学依据。谋划未来学科建设,引导高校把握科技演进态势和产业需求趋势,前瞻布局未来学科和探索未来学科组织模式,形成新的研究范式,产生新的学科增长点。对接社会发展新需求,强化政府引导,充分调动高校自主性,推动建立高校学科布局优化调整机制,推进部属高校和市属高校联动发展。
22.提高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学生科学素养,推动上海市学生(青少年)科创教育基地开放场所和课程,实施“未来科学家”培养计划。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育机制,推进未来科创学校建设。创新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模式,推动高水平大学参与国家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探索数学拔尖创新人才贯通培养改革。加强关键领域急需人才自主培养,制定急需学科领域引导清单,加强新兴交叉方向建设,开展急需领域人才专项培养,推进微专业、微课程改革试点。加强集成电路人才培养,以国家集成电路学院建设、集成电路研究生专项班为抓手,推进集成电路“住企联合培养”工作。加强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依托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上海)、国家及上海市卓越工程师学院现代产业学院等平台,推动“校企一体、工学交替”工程教育培养改革,推动卓越工程师总量稳步增长。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办好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系列赛事。
23.提升高校基础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优化高校基础研究高地布局,重点推进复旦大学相辉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思源研究院建设试点工作,引育一批聚焦原创性基础研究的顶尖科学家和青年科学家,形成契合基础研究内在规律的组织范式,带动基础研究科研体制变革,形成具有复制推广意义的改革经验。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系统性改革,畅通转化链条环节,提升服务能级和成效。依托大学科技园打造环高校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反哺支撑高校创新能力提升,着力培养师生创新精神和能力。推动大学科技园管理体制、服务模式和评价机制改革,强化大学科技园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企业孵化等功能。
24.深化高等教育监测评估机制。深化高校分类评价改革和结果运用,开展12所高校实地督导调研。完成11所市属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导相关高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开展上海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3+3”监测,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年报评议反馈。完成2022-2023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
六、完善市民终身学习终身发展服务机制
25.完善学习型社会建设推进机制。完善学习型城市建设推进机制,营造全社会参与学习型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强年度优秀学习型组织遴选和培育工作,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开展学习型城区监测,提升市民终身学习监测的覆盖面,优化大学生社区创课工作,为满足城市发展和市民多样性学习需求提供支持。
26.扩大终身教育资源多元供给。完善“三类学习点”建设,结合“15分钟社区生活圈”嵌入式新建一批基层学习点。完善人文行走、体验基地和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等工作机制建设,提升社区教育内涵质量。组织开展上海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上海市老年教育艺术节、上海市民诗歌节、上海市民终身学习数字阅读等大型活动,做好“终身学习品牌”和“百姓学习之星”推介工作。实施老年大学倍增计划,新增3所区级老年大学、5所高校老年大学,鼓励社会多元主体参与或举办老年教育。开展老年数字教育进社区行动,助力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有序推进“双元制”职工继续教育试点,持续规范高校非学历继续教育。
27.强化终身教育支撑保障。推动《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修订工作。加快终身教育数字化转型,优化终身教育智慧学习平台,完善市民终身学习地图。对接“一网通办”,强化数字化终身教育治理平台建设,赋能终身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上海市“十四五”终身教育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市级培训课程体系,启动终身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提升终身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
七、引导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
28.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完善民办教育政策制度体系,研制《关于促进上海市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筹备召开上海市第四次民办教育工作会议,健全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政策体系和监管举措。健全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规模调控,落实政府购买学位经费投入,优化区教育基金会办学管理举措,召开教育基金会办学管理工作会议,完善公办学校、购买学位学校(基金会办学)、民办学校三类学校协调发展的义务教育办学格局。印发《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指标》,指导各区规范年检工作。研制《关于加强民办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筹备召开全市民办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规范民办高校校区建设与管理,加强民办高校规范办学日常管理,提升“互联网+政务”监管效能。
29.支持民办学校内涵建设。调整民办高校专业设置、优化专业结构,提升学校办学与上海产业发展的适配度。支持相关民办高校申报建设硕士学位授予点,做好民办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推进民办高校公共实训中心建设,启动第二轮市级建设财力支持民办高校建设工作。启动第四轮民办中小学特色学校、优质幼儿园创建工作,支持民办高中特色多元发展。研制《上海市民办高校“双师型”教师“民双计划”建设方案》,支持拓宽“双师型”教师培育渠道和资源。持续推进“强师工程”“民师计划”“民优计划”“民扬计划”,提升民办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水平。优化市级教育类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定期召开市级教育类社会组织管理领导小组会议,规范前置审查及日常管理工作。支持指导民办教育协会、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民办教育协同发展服务中心等协同参与民办教育综合治理,建立直辖市民办教育协作发展机制。
八、打造高质量的教育服务支撑体系
30.加大高校人才引育力度。用好国家和本市各级各类人才计划,搭建人才成长平台,指导高校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顶尖水平做好人才引进和培育工作。优化实施高等教育人才揽蓄行动,充分发挥高校主体作用,优化协同引才机制,建立主动寻聘机制,实现多渠道引才。承办“海聚英才”全球创新创业大赛高校选拔赛,加快集聚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高水平大学引进新近退休或学术休假国际知名院校资深理工科优秀教师来沪从教,助推高校课程教学改革,培养国际化高端专业人才。强化人才安全和服务保障工作,部市共建留学人才回国服务示范区,打造人才服务“类海外环境”,积极开展留学人才跟踪服务。
31.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将师德规范作为教师培训必修内容,强化师德考核评价,选树优秀教师典型。促进基础教育教师专业发展,落实《上海市国家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完善教师培养体系,发挥教师专业发展机构、教研机构和高校教师培训机构的统筹作用。实施第五期“双名工程”。健全高校教师全过程培养体系,为教师量身打造成长发展体系。优化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推进高水平地方高校创新团队建设跟踪管理。健全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和注册。推动职业教育教师知识更新和技能提升,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32.推进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中小学人事管理制度建设,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深化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开展特级校长评审认定。推进中小学教师合理有序流动,开展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指导各区进一步优化中小学岗位设置与管理,盘活师资资源。深化高校职称制度改革,指导各市属高校修订完善校级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探索推行代表作制度,开展教育事业管理研究职称评审,启动新一轮高校岗位设置方案调整工作,配合做好高校自主岗位设置试点,扩大高校企业编参加范围。优化高校绩效工资统筹管理,完善高校绩效工资申报制,推进实施职业院校育训结合激励计划。打造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启动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首批认定工作。
33.深化教育经费投入管理。持续保障财政教育经费投入,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聚焦重点领域资源配置,保障上海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十大专项计划经费。优化“双一流”建设投入力度,提升高校科技创新策源能力。补齐重点领域投入“短板”,结合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试点项目成果,加大维修项目经费投入,实施学生宿舍功能提升维修改造专项。深化经费投入机制改革,扩大高校经常性经费,强化以基本办学经费和内涵建设经费为主的经常性投入机制,优化内涵建设经费投入机制。进一步扩大高校综合预算管理试点范围。完善民办中小学收费政策,深化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优化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机制。推动市属高校提高多元筹资能力,完善社会捐赠收入财政配比政策。开展基础教育财政经费投入政策研究,调整优化本市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完善基础教育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加强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衔接,注重盘活存量资产,优化系统国有资产管理。
34.完善教育基本建设保障机制。在五个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加强教育资源建设。继续实施教育“补短板”专项工程,加快教育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开工,重点推进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主校区生活区域工程、上海科技大学二期工程项目等立项实施。推进市属公办高校、中职学校维修相关工作。指导各区做好第一批22个基础教育“高品质”校园建设项目推进实施,建立项目进度每月跟踪督办机制。改善城乡学校学生学习生活条件和高中学校校舍条件,提升学校教育装备水平。
35.推动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全力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挖潜更多就业信息和岗位资源,持续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健全生涯发展教育引导体系,总结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和生涯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经验,推广优秀项目,夯实工作基础,提升服务能力。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决赛,提升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整体工作水平。做实做细“一生一策”就业台账,指导全市高校针对重点群体毕业生建立基本信息和就业帮扶两本台账。实施教育部宏志助航计划,指导若干高校就业指导基地完成2024届900名高校毕业生的培训任务。
36.推进教材和语言文字工作。全面推进课程实施与教材使用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推荐工作。完成本市义务教育五四学制国家非统编教材编制工作,2024学年义务教育有关年级启用修订后的教材。配合义务教育修订教材使用进度,更新审核相应年级“空中课堂”内容。认定“十四五”首批上海市教育规划教材。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普及,加强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监测行动,组织丰富多彩的语言文化活动。提升语言文字服务能力,发挥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发展、语言文字咨政研究等方面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
九、提升教育数字化转型和对外开放水平
37.深化数字赋能教育发展。归集本市教育各级各类数据,推进“一数一源”,构建上海教育“数字驾驶舱”,加强教育大数据治理和综合开发利用。丰富上海数字教育资源,实现上海智慧教育平台与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数据互联互通。扩大“教育资源免申即享”、教育收费线上缴纳覆盖面和“户外2小时活动监测”园所试点覆盖面。加速推进“市-区-校”一体化教育数字基座建设,辐射推广“教育数字化转型示范应用场景”,评选并建设200所信息化标杆培育校和20所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示范校,支持有条件的区、学校开展数字化教育教学的深化应用及成果孵化。实施《上海市中小学教学数字化转型三年攻关行动方案》,扩大中小学数字教学系统和“三个助手”试点范围,建设常态应用样板校。改善教育数字化转型基础保障环境以数字赋能教育业务流程再造,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工作。
38.拓展教育合作交流平台。加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一类中心项目建设,完成办公选址装修及设施设备配套,细化研究谈判及人员推荐。推进新一轮港澳交流合作机制,发挥“沪港大学联盟”和“港澳姊妹校”平台作用,推动香港大学合作事项落地落实。支持上海纽约大学等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新一轮建设发展,推动建设“上海中德科技大学(暂名)”“上海中英艺术大学项目(暂名)”。
39.深化国际合作交流内涵。扩大各类中外人文交流,加快高校来华留学复苏,启动中小学家门口学校国际交流促进计划,重点落实中美青少年交流任务。优化完善外籍学生就读服务体系,研制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办法和五年发展规划,在浦东新区和静安区率先探索相对集中招收外国学生就读新机制。启动实施基础教育阶段关键语种人才早期培养,发布《本市推进多语种人才早期培养工作指导意见》,构建多语种复合型人才大中小学贯通培养模式。深化本市高中国际课程试点的本土化实践,开展2024年本市高中国际课程试点校国际课程年检。
十、提升教育治理水平
40.推进依法治教工作。支持华东政法大学加强教育法典编撰研究。完成《上海市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促进规定》立法工作。开展新一轮“上海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基地”建设。依托“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做好规范教育收费指导检查。加强法治干部专业能力建设,开展高校法治专题培训。强化各级各类学校章程的实施监督。开展第二批高校法治工作测评,推进中小学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提高学校依法治理水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中小学校外兼职法治副校长制度。结合各学段青少年特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本市教育政策法规基层联系点建设和党内法规工作研究,发挥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咨政服务功能。围绕教育改革发展前瞻性问题,加强教育法治研究。
41.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强化督政引导功能,推进区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年度监测工作,优化监测指标和数据采集,加强结果运用。深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域学前普及普惠创建工作,开展省级督导评估。深化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域发展状况监测,指导各区补短板、增资源、强保障。推进督学提质增效,结合各区域特征深化基础教育督学工作,围绕改革发展重点难点,开展若干专项督导,探索开展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导。稳步推进“绿色指标”3.0版监测工作,开展初中教育质量测评,进行创造性思维测评试测。强化教育督导保障,推进督导队伍建设,开展督学资格人员培训,完成督学换届工作,优化上海教育督查工作平台。
42.完善信访服务体系。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建立信访工作目标责任绩效考核体系。加强信访事项的网上办理规范化,提升信访办结效率以及网上公开回复率,推动信访工作法制化。优化“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办理流程。开展人民建议征集活动,加强信访矛盾的排查和化解工作。
43.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进审计全覆盖,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大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等各类审计,做好经济体检,筑牢风险“防火墙”。推动问题整改,督促被审单位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根源,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加强审计结果分析研究,提炼公布审计成果,建立共享机制,提高运用深度。发挥审计服务价值,以审计咨询形式提供审计意见,发挥评价评估功能。开展内审状况评价,深化见习基地建设,提升系统内审整体水平。
44.完善安全防控体系。全面推进平安学校建设,做好各类风险防控,推进中小学幼儿园视频监控全覆盖,推进高校智慧安防数字化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攻坚建设。构建上海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管理与研究中心,全面加强网络安全监测与服务保障。提供优质公共安全教育资源,组织系列学生安全教育与体验活动,开展各级各类安全宣传活动,积极防范校园电信网络诈骗。常态化开展安全管理工作飞行检查,探索建立“领导带队-单位自查-第三方勘察”的安全排查体系。实施上海未成年人学校保护三年专项工作。深化专门教育改革发展。推进高校反恐防范工作。
45.推动儿童友好学校建设。推进实施《上海市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实施方案》,引领0-18岁各学段学校建设政策制度友好、空间建设友好、服务体系友好和成长环境友好的儿童友好学校,指导学校立足校情、探索创新,打造儿童友好学校品牌。印发《关于开展上海市儿童友好学校(2024年度)申报评选工作通知》,组织评定并公布首批儿童友好学校名单。
46.推动学校后勤现代化建设。实施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推行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平台,持续推进“明厨亮灶”建设。推进高校标准化食堂建设试点,食堂原材料可追溯平台全覆盖,完善食堂运行监测体系,建设高校后勤系统线上政务管理平台,继续推进学校6T食堂、公寓实务管理创建。编制高校和中小学合理用能指南,推进无废校园创建工作。实现防汛物资定额数字化实时管理全覆盖,实现建筑分项计量和数字化实时监控。发布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行动方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学校创建和绿色学校创建复评。召开学生生态环保节和生态文明教育论坛,组织绿色“碳”索营活动和青少年“双碳”提案大赛。探索开发生态文明线上教育数字资源,创新垃圾分类、爱粮节粮宣传教育手段。
47.推进教育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强化“组团式”教育帮扶,以点带面,辐射上海教育综合改革成果。做好“引进来”教师培训,重点通过跟岗实践帮助对口地区培养一支带不走的教师队伍。立足就业,依托“职教联盟”提升对口地区职业教育水平。强化产教融合,以“高教帮扶”服务对口地区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着力推进“交流交往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信息化”帮扶,以数字赋能创新教育对口帮扶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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