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着力推进教育督导“长牙齿”
江西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注重发挥教育督导职能,不断完善组织机构,激发各方潜力,强化结果应用,着力构建上下联动、内外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教育督导工作格局,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保驾护航。
完善机构设置,让督导机构“强起来”。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紧扣“强、活、硬”,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在省教育厅设立总督学1名、副总督学2名,按基础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等学段配备专职督学。对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进行增量扩容,增加编办、扶贫办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数量达到12家。充分发挥成员单位职能,省编办将事业编制向教育部门倾斜,2019年增加中小学教职工编制2万余个;扶贫办将县(市、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与脱贫摘帽有机结合,努力做到均衡发展和脱贫攻坚“两不误”“两促进”。2020年增加省委组织部等11家单位为成员单位,不断拓展教育督导格局,增强教育督导权威性。
激发各方潜力,让成员单位“活起来”。建立“四参与”工作机制,激发各方潜力,进一步发挥成员单位作用。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全员参与,每年定期召开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有关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对设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等重大事项,使政策部署更加科学规范、更具可操作性。实行重大督导活动全员参与,各成员单位派出厅级干部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督导评估,5年来共有厅级干部140余人次参与教育督导,积极推动问题解决,做到“千斤重担众人挑、各家单位有指标”。如,省财政厅出台专项奖补政策,累计安排54.8亿元对各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奖补;省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对学校建设实行联审联批。实行重大督导宣传全员参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优先发展教育”专题电视访谈节目,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纷纷走上荧屏,就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优先发展教育等主动发声,形成良好氛围。实行重要督导培训全员参与,制定《督学聘任管理办法》,遴选聘任第八届省督学358人,包含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和相关专家等。从2018年起,每年组织开展省督学省外、海外培训,进一步开阔工作视野,提升业务素养。
强化结果应用,让督导问责“硬起来”。创新督政方式,2016年10月建立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机制,督导评价重心实行“三个转变”,即由以教育部门为主向以党委政府为主转变、由只考核政府班子向既考核政府又考核党政领导干部转变、由只督责向既督责又问责转变。在省委省政府开展的全省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中,增加“教育发展”的分数权重,每年聚焦教育热点难点设计指标体系,督促各地更加重视教育改革发展。实施问责办法,2017年1月出台《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约谈问责实施办法(试行)》,强化教育督导刚性约束和权威,有效避免“隔靴搔痒”“不痛不痒”问题。严肃执纪问责,2016年以来先后对履行教育职责不力的11个县(市、区)的16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问责,切实做到“有限督导、无限震慑”。加大激励力度,2019年对在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109个集体和378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依据督导考评结果分配省级财政资金,将2020年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资金中的15%共计2.1亿元用于奖补市县,树立“激励有为、整肃不为”的鲜明导向,推动相关部门、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上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大力推进教育强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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