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开展幼小科学衔接综合治理工作


近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教育厅获悉,《黑龙江省幼小科学衔接规范管理与综合整治指导意见》出台,在全省幼儿园、小学及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幼小科学衔接综合治理工作,助推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和“双减”工作有效落实,全面构建良好教育生态。
黑龙江重点纠正和治理幼儿园不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不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以及不能提供充足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书的行为;严禁小学起始学年不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规定零起点教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等不规范行为;严禁招生入学中面向适龄儿童组织小学内容的知识能力测试;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行为。
黑龙江强调,要强化监督问责,对问题频发、社会反映强烈的幼儿园、小学实行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违规的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要加强专业指导,将幼儿园“去小学化”和小学“零起点”教学纳入培训计划,将师德师风、专业技能、保教质量评估、教师队伍建设等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并与入职考评、资格认定、职务任免相挂钩,强化幼小科学衔接意识。
(记者 曹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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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小科学衔接
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