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优化学校布局应对学龄人口变化——有序组织幼儿园设并转撤 适度扩充普通高中资源
为科学应对因出生人口总体下降、新型城镇化发展带来的基础教育各学段学龄人口变化,调整优化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布局,11月29日,湖南省教育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推动将调整优化中小学幼儿园布局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健全统筹规划、决策执行工作机制。
湖南省教育厅要求,要有序组织幼儿园设并转撤。严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合理布局普惠资源。在城镇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城镇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应办成公办园。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园,依托乡镇公办中心园对村幼儿园(点)实行一体化管理。积极探索实施学前教育服务区制度,统筹运用服务区学位资源,满足适龄幼儿就近入园需要。幼儿园学位富余的地区,要切实合理地引导办园质量较差、幼儿人数较少的幼儿园合并、撤转。在满足学前教育普及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开展托育服务。
针对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湖南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合理确定区域内城区中小学及农村教学点、村小学、中心小学、初中学校。城镇地区要严格落实《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有关规定,新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鼓励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要积极稳妥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整合撤并,办好确需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必要时可以开办学前教育。要合理确定学校服务范围,尽量缩短学生上下学路途时间,车程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乡镇小学一至二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综合采取优化乡村公共交通和专门配备校车等方式,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
湖南省教育厅还要求,适度扩充普通高中资源。通过新建普通高中、挖掘现有普通高中办学潜力、统筹使用义务教育富余学位等方式,增加学位供给,并适度控制学校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县(市)根据实际推动县域高中逐步向县城聚集。严禁随意撤销停办公办普通高中,审慎新批设立民办普通高中。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布局,调整撤并一批薄弱中职学校,办好一批优质中职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试办综合高中。
湖南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精准测算教师需求并综合考虑教职工自然减员、教师学科与城乡分布结构等情况,前瞻研究制定优化各学段教师配备、教师培养补充与富余教师转岗分流等措施,确保教师队伍建设峰谷应对有序。调整优化不得增加群众就学负担,坚决防止强制撤并学校和因调整优化出现新的“空心校”,防止因为学校布局不合理导致学生上学困难甚至辍学。
(记者阳锡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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