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20号)精神,为适应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师教学能力,推进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和之江汇教育广场优质课程资源体系化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
“基础教育精品课”以微课形式呈现,包括微课视频、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课件、作业练习和必要的实验演示,《精品课制作要求》(详见附件1)。遴选流程如下:
(一)教师自主申报。教师总结个人教学实践成果,学习借鉴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网址:basic.smartedu.cn,以下简称国家平台)相应课程教学资源,对照国家平台课程节点编号(已有精品课的课程节点不开放),确定拟申报的课程节点,自主设计相关微课等教学资源。
(二)学校择优推荐。学校鼓励、支持教师参与微课设计和微课视频摄制,并择优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三)县级初选和市级遴选推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按照《精品课制作要求》,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微课进行技术规范初选,推荐符合要求的精品课。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2022年部级精品课评价指标》(见附件2)要求,分学科组织专家遴选确定市级精品课,并按照规定名额(见附件3)在国家平台上推荐精品课参加省级遴选;原则上同一课程节点编号只推荐1节精品课,且同一教师只推荐1节精品课。
(四)省级遴选确定。2022年11月1日前,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遴选确定600节省级精品课,并推荐参加部级评审。省级精品课名单将在之江汇教育广场等平台进行公示。2022年11月10日前,省级管理员通过国家平台完成部级精品课推荐工作。
二、省级教材版本精品课遴选
省级教材版本是指国家平台公布的教材版本以外的、浙江省内使用的教材版本,有小学数学(北师大版)、小学美术(浙美版)、初中科学(浙教版)、初中历史与社会(人教版)、初中数学(浙教版)、初中美术(浙美版)、高中生物(浙科版)、高中地理(湘教版)、高中信息技术(浙教版)等。省级教材版本精品课遴选流程如下:
(一)区域组织申报。县(市、区)教研室组织优秀教师积极申报。申报教师参照《精品课制作要求》,按照之江汇教育广场活动专栏(网址:jpk2022.zjer.cn)公布的教材版本和课程节点编号(按年级、册、章、节、知识点设置),建设省级教材版本精品课,并于2022年11月10日前通过活动专栏上传。同时,组织获评2021年、2022年市级精品课的教师,于2022年11月底前通过之江汇教育广场活动专栏上报资源。
(二)市级遴选推荐。各设区市按照规定名额(见附件3)遴选推荐,原则上同一课程节点编号只推荐1节省级精品课。设区市管理员于2022年11月15日前通过活动专栏完成市级审核和推荐,并将《设区市基础教育精品课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省教育技术中心。鼓励云上名校积极按年级或册别建设体系化课程资源,可推荐2个参评省级精品课,不占各设区市名额。
(三)省级遴选确定。2022年11月30日前,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遴选出200节省级精品课。省级教材版本精品课不向教育部推荐。
三、省级精品课评审专家推荐
省级精品课评审专家分技术专家和学科专家两类。各设区市推荐技术专家3名;推荐学科专家20—30名,原则上同一学段学科不超过3名。省级精品课评审专家将为省级精品课建设和体系化课程资源建设的规划、评审等工作提供支持。
(一)基本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办事公正;
2.具备较高的信息素养,自愿参加省级精品课指导工作,有时间和精力参与省级精品课评审等相关工作;
3.其中,学科专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市、县(市、区)教研员,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设区市级及以上教坛新秀。
4.一个学科专家不能同时兼任二个学科的评审专家。
(二)推荐及遴选流程
1.个人申报。各设区市教育局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家填写《省级精品课专家推荐表》(见附件5)。
2.单位推荐。各设区市教育局审核并按限额推荐,于2022年10月10日前完成遴选和推荐,报送《省级精品课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6)和专家个人推荐表至省教育技术中心。
3.省级审定。省教育厅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定,确定评审专家,并开展相关培训。
四、组织实施
该项工作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精品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基教处、省教育厅教研室、省教育技术中心等单位的工作职责如下:
(一)省教育厅基教处:牵头负责统筹协调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
(二)省教育厅教研室:负责制定省级精品课遴选实施方案,组织省级评审工作;发动教研力量推荐遴选优质教学资源,指导开展精品课交流与展示活动,引领教师专业发展。
(三)省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组织平台使用培训;负责做好省级遴选工作的技术保障与服务工作;通过之江汇教育广场做好精品课的应用与推广。
(四)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认真总结2021年精品课遴选工作经验,制定2022年精品课遴选等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牵头教研室、教育技术中心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坚决克服形式主义,防止影响正常课堂教学工作;完善激励、保障政策,调动广大教师参与的积极性。规范遴选程序,坚持公开透明,按一定比例按时完成精品课推荐。
(五)加强服务与保障。省、市、县级教研员要做好精品课的设计与评价指导。省、市、县级教育技术部门要为市级精品课、省级精品课的上传做好平台技术支持。省级精品课和省级精品教学资源可以作为市级教学成果评定、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部级精品课可以作为省级教学成果评定、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省教育厅对获得省级精品课的教师颁发证书,各地要对获得部级、省级、市级精品课的教师以适当方式予以鼓励。
五、其他事宜
(一)之江汇教育广场作为本次工作的省级平台,将发布活动相关信息和精品课相关模板,展示并应用市级、省级精品课视频和相关资源。
(二)根据自愿参与原则,精品课作者须同意授权主办方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和之江汇教育广场享有作品网络传播权。
(三)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填报《省级基础教育精品课工作联系人》(见附件7),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于2022年9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或浙政钉形式报送省教育厅基教处。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基教处联系人:李方正,电话:0571-88008703;电子邮箱:2454404396@qq.com。
省教育厅教研室联系人:钱万军,电话:0571-56870039;电子邮箱:965095508@qq.com。
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王张琴、邵靓,电话:0571-88905096;电子邮箱:2399633856@qq.com。
附件:1.精品课制作要求.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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