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区域内及跨地区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典型案例(第二批) 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跨地区教共体结对学校及帮扶民生实事任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更好总结、提炼区域内及跨地区城乡教共体建设的实践成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城乡教共体建设模式,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现就征集区域和学校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典型案例(第二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征集类型和主要内容
(一)区域案例
案例征集对象为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征集主要内容包括以下2个方向:
1.制度创新案例。案例需体现区域在整体提升县域内城乡教共体或跨地区教共体建设水平,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推动城乡教师精准交流,提升乡村教育整体质量,提振乡村教育信心,促进区域教育共富和乡村教育振兴,促进义务教育优质教育发展,探索建设城乡一体的高质量教育体系等方面具有示范引领性的机制创新、典型经验、实践案例、生动故事、制度成果等。
2.数改应用案例。案例需落实“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数字化改革要求,重点围绕“同步课堂、网络研修、名师在线、课程中心、公益讲师、银龄助学、艺术互联网学校”等7个应用场景中的1—3个方面,梳理、提炼区域在数字赋能教共体提质增效方面的技术突破、业务流程再造、机制保障和突出成效等。
(二)学校案例
案例征集对象为本区域内及跨地区教共体的各结对学校。重点围绕开展学校间教师交流(含师徒结对、跟岗锻炼、支教活动、名师工作室等)、示范课引领、集体教研指导、课后服务资源共建共享、学生集体交流活动等1—3项常态化帮扶交流活动展开,梳理、提炼工作成效、创新做法和保障机制设计,并突出师生、家长等的获得感,讲好教共体给学校发展、师生成长带来变化的生动故事。
二、案例呈现方式
案例呈现分文本案例、短视频故事案例两种方式,报送地区或学校可任选其一。文本案例要求字数3000字左右,短视频故事案例时长5分钟以内。具体文本案例撰写及短视频故事案例摄制要求见附件2。
三、推荐名额分配
案例推荐名额原则上按县(市、区)各1个、市本级1个分配;各设区市按2022年参与跨地区教共体结对帮扶的县(市、区)数的50%计增加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附件1所列本区域内实施融合型城乡教共体较多的县(市、区)可另推荐1—2个案例,不占以上分配名额。
推荐名额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统筹分配。原则上推荐的区域案例和学校案例各占一半;其中学校案例应覆盖小学、初中学段。已列入省教育厅数字化改革教共体、艺术互联网学校创新项目区域试点的可优先推荐。
四、推荐及认定程序
区域和学校典型案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落实申报,各设区市教育局统筹推荐。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省教育技术中心会同省教育厅教研室、省教科院等组织有关专家评审认定。
五、典型案例展示推广
省级典型案例将择优在“教育之江”微信公众号、《浙江教育技术》、之江汇教育广场、省级教共体应用平台、浙江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等展示推广。
六、报送要求
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精心组织、择优推荐。各设区市教育局于2022年11月20日前将典型案例申报表(附件3)、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4)盖章扫描件和推荐的案例文本、案例短视频故事材料报送至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王炎锋,电话:0571-88062887,13616512235(浙政钉同号)。
附件:1.各设区市典型案例推荐名额.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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